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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

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

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
联系电话:
乙方(受托方)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
地址:
联系电话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关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项目概况

1.1项目名称:
1.2项目地点:

1.3项目规模:__
第二条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

2.1服务范围:乙方接受甲方委托,就__(项目名称)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。
2.2具体工作内容可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,由双方在本条款中明确约定:
□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、审核与调整;
□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;
□ 设计概算的编制、审核与调整;
□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、审核;
□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;
□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;
□ 工程投标报价的分析;
□ 工程洽商、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;
□ 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;
□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分阶段控制;
□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;
□ 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。
(注:请在选定的服务内容前□内打“√”,未选内容前□内打“×”。)
第三条 服务期限

3.1服务开始日期:_年日;服务完成日期:日。总日历天数:_天。
3.2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按期完成或需要暂停时,服务期限相应顺延或暂停,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第四条 质量标准
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符合国家、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标准、规范及技术规程的要求,确保成果文件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

5.1服务费用总额:人民币元(大写:_元整)。
5.2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生效后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%;
(2)
(例如:提交初步成果文件后)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%;
(3)乙方提交全部正式成果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
_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用。

5.3乙方每次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,否则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。
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

6.1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与服务相关的项目资料,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。
6.2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。
6.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、方式和金额支付服务费用。
6.4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审核确认,并在__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。
6.5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人员。
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

7.1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、内容、期限及质量标准完成咨询服务,出具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。
7.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。
7.3在服务过程中,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误,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补充或更正。
7.4自行准备开展咨询服务所需的设备、工具和人员。
7.5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的,应负责无偿修正或补充。
第八条 保密条款
双方保证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、与对方及项目有关的、未公开的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、技术资料、图纸、数据等)予以保密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。
第九条 违约责任

9.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9.2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、不全或延迟,导致乙方服务延误或造成成果文件错误的,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,服务期限相应顺延。
9.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文件,每逾期一日,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万分之
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9.4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,经甲方指出后乙方拒绝或无法修正,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,甲方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还已支付费用,并赔偿损失。
第十条 合同解除

10.1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本合同。
10.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,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,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。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:
(1)提交
_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(2)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

12.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12.2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执份,乙方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3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12.4通知送达:本合同履行过程中,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短信、传真等形式)送达对方。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,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,即视为已经送达。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,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,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,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,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。
甲方送达地址:
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乙方送达地址:
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
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
签订日期:

乙方(盖章):
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
签订日期:
_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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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6 03:38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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