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,提高服务质量,保障咨询成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和公正性,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,结合工程造价咨询实践,制定本规程。
本规程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人员(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)开展各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。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主要包括: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、设计概算编制与审核、施工图预算(招标控制价/投标报价)编制与审核、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核、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、工程造价鉴定、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调解、建设项目后评价等。
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遵循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及行业规范,维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方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。
第二章 基本要求与执业规范
第一节 机构与人员要求
- 机构资质: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,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业务。
- 人员资格:承担咨询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(如注册造价工程师),并符合继续教育要求。
- 职业道德:执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,保持专业胜任能力,勤勉尽责,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。
第二节 业务承接与委托
- 业务承接:咨询企业承接业务,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(或委托协议),明确咨询项目、内容、范围、依据、方法、成果形式、完成时限、收费标准、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。
- 利益冲突回避:在接受委托前及执业过程中,应进行利益冲突审查。如存在可能影响独立、公正执业的情形,应主动向委托方说明并予以回避。
第三章 主要业务操作流程
第一节 通用工作流程
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工作程序:
- 业务准备阶段:
- 收集相关资料(如项目批文、设计图纸、合同文件、招投标文件、施工记录、市场价格信息等)。
-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(包括工作依据、内容、重点、方法、计划、质量控制措施等)。
- 业务实施阶段:
- 根据工作方案,开展现场踏勘、计量、计价、分析、测算、审核等具体工作。
- 对疑难问题或重大分歧进行记录、分析,必要时组织专题会议讨论或向相关方核实。
- 成果编制与审核阶段:
- 根据初步意见,编制规范的咨询成果文件(如估算书、概算书、预算书、结算书、审核报告、鉴定意见书等)。
- 严格执行企业内部三级审核制度(编制人自校、项目负责人复核、技术负责人审定),确保成果质量。
- 成果交付与归档阶段:
- 整理项目全过程的工作底稿、计算书、会议纪要、往来函件等资料,按规定立卷归档,长期保存。
第二节 典型业务操作要点
-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:严格依据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及设计文件,准确计算工程量,合理套用定额或组价,客观反映市场价格水平,编制说明应完整清晰。
- 工程结算审核:重点审核工程变更、现场签证、索赔费用、材料价差调整的真实性、合规性、合理性。以合同为依据,结合竣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,逐项核实工程量与单价。
- 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:贯穿项目决策、设计、招投标、施工、竣工等各阶段。重点在于目标成本的制定与动态控制,设计优化建议,合同价款管理,变更与索赔管理,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与监控等。
- 工程造价鉴定:接受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委托,遵循合法、独立、客观原则。鉴定依据必须充分、有效,鉴定方法科学、合理,鉴定过程留有完整记录,鉴定意见应明确、清晰,并对鉴定依据和过程承担说明责任。
第四章 质量控制与档案管理
- 质量控制体系: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,制定并执行覆盖业务全过程的作业标准和质量控制制度。
- 三级审核制度:所有咨询成果必须经过编制、复核、审定三级审核程序,各级审核应有书面记录,审核人员对审核内容负责。
- 档案管理:每个咨询项目应独立建档。归档资料应包括委托合同、工作方案、工作底稿(计算过程、询价记录、会议纪要等)、成果文件及各级审核记录、交付凭证等。档案的保管、借阅、销毁应符合企业规定及国家档案管理要求。
第五章 附则
- 本规程是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的基本规范。在执行过程中,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,应以其规定为准。
-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根据本规程,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范围,制定更为详细的内部操作细则。
- 本规程由行业自律组织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作为行业参考标准施行。
通过遵循本规程,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执业人员能够系统化、标准化地开展业务,有效控制风险,提升专业形象和服务价值,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成本管理提供坚实可靠的专业支持。